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大师”评定开始

2014-10-19来源 : 互联网

2013年,天津市烹饪协会“中国烹饪**/名师”评定工作已开始,申请人请致电咨询:022-27234826 天津市烹饪协会。

一、中国烹饪名师评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的**,热爱祖国,积极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企业组织运营、**能力;

3.在工作及生活中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热爱烹饪事业和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本企业及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

4.连续在一线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获得技师称号(或获得过**协会表彰的烹饪**称号满1年以上)。

(二)理论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烹饪理论水平,精通烹饪工艺流程;

2.对食品安全、营养、卫生、膳食平衡具有深刻认识;

3.掌握厨房(政)管理、餐饮成本核算和控制的专业理论;

4.熟悉餐饮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5.在省、市(直辖市)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的专业文章或出版过烹饪专着。

(三)技术要求

1.个人烹饪技艺娴熟,精通某**派风味菜点的制作,了解全国各大菜系的风格特点及代表菜点的制作技艺、成品特色;

2.实践经验丰富,熟知原材料的产地、产季、性能特点以及文化内涵,在本地区或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威望;

3.在全国性餐饮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中获得过金奖,或在全国性餐饮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中担任过评委;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公认的或**机构认可、并受市场欢迎的特色菜点不少于5道;

5.对品牌餐饮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6.热心带徒传艺,提携后辈,培养人才,对烹饪职业培训教育做出过积极贡献,具有指导和培养烹调技师、面点技师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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