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创业,相关部门有哪些助力助推政策?5月2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搜罗相关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助力大学生毕业季就业“平稳着陆”。
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上有哪些帮扶政策呢?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这些高校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求职补贴,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培训,安置就业见习,实施“一对一”、“一柜式”就业帮扶。
据介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及***贫困县中职毕业生,且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单位)应给予见习生不低于160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
据介绍,来我市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住房补贴。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与我市非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工作津贴,*长3年,每年支付一次。
与我市非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经认定属于紧缺专业(工种)的,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在我市(含县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并进行失业登记后,经帮扶3个月仍未实现就业或经**参加就业见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生,给予1000元***求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