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铺好就业路  扬起创业帆

2018-06-05来源 : 互联网

"咱们大学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可按照规定领取 1.5 万元的***创业补贴。" 5 月 18 日上午,市就业办公室就业安置科工作人员周勇在为济宁医学院的 300 多名师生讲解着相关创业政策。

"这是我们在济宁医学院举办的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公益讲座,主要针对 2018 届大学毕业生关注的人力资源社会**领域热点问题,深入宣传劳动**、就业创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及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劳动****能力。"济宁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告诉记者。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济宁市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位,加强政策统筹,畅通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建立健全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为他们铺好就业路,扬起创业帆,全市涌现了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模范典型。去年全年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 2.7 万人,总体就业率达到 85% 以上,** 1220 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强化政策扶持,从源头上激励就业创业。下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能力提升、创业**、校园**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注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科学设置就业指导课程,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创新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实体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给予不低于 1.5 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 4 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 3000 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加强人员培养使用,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切实发挥项目****作用。

标签: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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