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开曼群岛注册公司为例,详细介绍一般步骤:
第一步:客户提供拟注册的公司名称,然后代理机构将在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进行名称查询,以此来确认此名称是否可用。海外公司名称可使用英文或中英兼备,但拟使用公司名称不可以和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
第二步:在确定了拟用公司名称可以使用后,签订委托书、协议书并支付代理注册海外公司的服务费用。
第三步:在成功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海外公司开始编制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及以下各项文件:
(1)海外公司首任董事委任书
(2)同意出任海外公司董事通知书
(3)海外公司其他适当文件,例如股东记录册和董事记录册
每一家注册成功的海外公司都拥有独自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括英文版和中文译本。章程大纲中需要规定海外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宗旨、成员的有限责任及公司打算注册的股本和细分的股数。
第四步:通过代理机构把拟注册海外公司章程提交开曼群岛海外公司注册处后缴纳首年政府牌照费,然后注册处审阅相关文件,没有问题的话一般会于第二个工作日签发海外公司注册证明书。
第五步:注册处签发注册证书,由海外公司代理人领取证书。
第六步:收取海外公司注册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
(1)海外公司章程大纲和海外公司章程细则
(2)一个海外公司金属印章,上面刻有可阅形式的公司名称,作为公司钢印,以签立契约。
(3)一个刻有海外公司名称和“代表公司”字词的胶印。公司高级人员代表公司签订生意合约时使用这印章。
(4)一本海外公司法定的记录册,该记录册用于记载董事和秘书,成员登记册及会议记要等资料或文件。
(5)海外公司向股份认购人发出股票。
(6)召开首次董事会会议以处理海外公司之各项事宜,例如租用办事处、开设海外公司银行户口等。
第七步:领取注册文件,领取文件时,客户在指定文件签署,之后代理机构会把已签署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注册程序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