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在同一个地方两度实施盗窃,因为失主手机安装的社交软件可以定位,小偷被GPS定位系统锁定住所,*终落入法网。近日,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路有强(化名)批准逮捕。
现年22岁的路有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2014年9月,他无意间碰到一个着装光鲜、打扮时尚的女孩,并一直看着女孩走进她自己的房子。当天晚上路有强女友给他打电话说想换一部手机,路有强便想到白天遇到的女孩。于是他来到女孩居住的地方,从小窗户爬进房间,悄悄拿走了桌子上的iPhone手机和*包。
此后路有强发现没什么异常,几天后又来到女孩居住处,采取同样的方法偷走了另一部手机。后失主通过手机上安装的一款社交软件将自己的手机定位,发现了路有强的大概位置,当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