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保卫城市蓝天。天津3月1号起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条例》,大幅提高处罚额度并实施按日计罚,增加法律震慑力。同时,通过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实行在线监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3月9日上午,记者跟随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北辰区宜白路供热站和桃香园供热站进行检查。在检查现场,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左明将一个探针伸进了企业的烟道。“这是烟气采样探针,监测的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左明告诉记者。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锅炉房控制中心,对在线监测设备记录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和记录。据介绍,安装在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不仅可以为现场执法提供有力证据,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对企业排放进行实时监督,并对超标排放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副队长曹**告诉记者:“监测报告出来,如果有超标的行为,从立即改正通知书下达的转天,可以按日计罚。原来是一万到十万,3月1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条例》实施后,处罚梯次提高,从10万到100万,处罚力度比以前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