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2015年给予天津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市金融局在与前两批共计41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昨日又与村镇银行和信托公司等15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据介绍,本次签约的金融机构包括华明村镇银行、津南村镇银行、北辰村镇银行、蓟县村镇银行、西青村镇银行、静海村镇银行、武清村镇银行、宝坻村镇银行、滨海惠民村镇银行、宁河村镇银行、滨海德商村镇银行、滨海江淮村镇银行、滨海扬子村镇银行等13家村镇银行和天津信托、北方信托等2家信托公司。经与这些机构协商确定,**今年向天津辖区信贷投放不低于60亿元。
目前,合作金融机构已囊括天津全部政策性银行、邮储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部分外资银行共56家金融机构,**2015年新增投放金额总计3470亿元,超过2014年全年贷款增量约1132亿元。
据了解,截至1月20日,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3407亿元,比年初新增184亿元,增速10.6%。自1月4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开通接受备案至1月22日,签约合作金融机构已投放并备案贷款414笔69.3亿元,其中*笔贷款33笔5.3亿元,信用贷款66笔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