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近日下发《关于2014—201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2014—201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5年2月2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15年3月2日开学,假期共四周,幼儿园寒假实行轮休制。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出统一部署,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精力对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
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 要落实“减负”要求。寒假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年级一律不准补课,坚决纠正违规补课的行为,切实**师生充分休息。全市各中小学的干部和教师要提前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