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部名为《来自星星的你》的韩剧*爆一时,“校村炸鸡”也因剧中女主角的一句话而走红。利益面前,个别不法商贩打起韩国“校村”品牌的主意,搭乘此股“韩流”擅自制售假冒**炸鸡,非法牟取**。
前不久,工商和平分局接到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举报,反映位于鞍山道附近的一家个体商户制售名为“校村炸鸡”的食品,**侵犯商标专用权。
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为一家炸鸡店,其店内的广告展板、宣传单页、产品包装盒及该商户在互联网所发布的广告,均使用了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校村”商标字样及图标近似的内容,且未得到商标权利人韩国校村F&B(株式会社)的授权,该商户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对此,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侵权的广告展板4块、宣传单10张、包装盒1400个等侵权物品全部予以查扣,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