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

2016-03-01来源 : 互联网

中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方案目录:**节要点综述一、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发展二、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及相关政策与法规三、大学生创业及相关制度政策第二节热点透析一、我国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二、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分析三、未来大学生就业形势展望

毕业生就业的方针和政策:

1、毕业生就业的原则和机制当前,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其就业机制为“市场导向,**调控,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2、定向生的就业政策定向生原则上按入学时合同就业。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定向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报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和培养费后,可调整就业单位。

3、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享受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运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国家计划就业,对不服从就业计划自谋职业的,必须补交在校期间普通专业的学费并返还定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4、结业生的就业政策结业生就业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籍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在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籍),自谋职业。

5、有病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学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愈的(需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后仍未**或无用人单位接受的,户籍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6、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毕业生可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自费出国的毕业生不参加就业,凭国(境)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和毕业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列入就业计划。毕业生集中离校时未办妥手续的,原则上将其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继续办理出国手续。7、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政策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原则上与其他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相同,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高职”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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