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剩男强追女公务员遭拒竟请法院判其强娶

2015-06-06来源 : 互联网

一男子向某婚恋机构征婚多次未果,一怒之下将该婚恋机构告上法庭,要求**判定该婚恋机构行为为诈骗,一审判决后,男子不服又提起上述,并另加条件要求**判决中山市委机关某女公务员嫁给自己。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获悉,该案已于近日审判,市中级人民**驳回该男子的上诉,维持原判。

征婚未果将婚恋机构告上法庭

今年34岁的赵亮(化名)在中山某单位从事押运工作。2013年,赵亮到中山某大型婚恋机构注册登记进行征婚,签订了《婚介服务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某婚恋机构)一个月内介绍不少于3位符合条件的女性。赵亮向婚恋机构缴纳服务费1000元。

随后,某婚恋机构先后介绍了杨某某、张某某、林某某、郭某某与赵亮见面。但赵亮均不满意。

市**人民**向赵亮询问时,赵亮表示合同为某婚恋机构负责写的,其当时要求女方身高与自己相近(即1.6米左右),而该婚恋机构填写了1.5米。*终,赵亮因征婚未果,以某婚恋机构违反合同条款、存在欺诈行为,请求**判某婚恋机构返还其婚介费1000元。

请求**判令女公务员嫁给自己

市**人民**审理认为:赵亮虽要求征婚对象在1.6米以上,但登记表上有赵亮的签名确认。某婚恋机构未**履行“介绍不少于3名为符合条件的女性”的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由于条款对介绍女性人数约定不明,为此**判断该婚恋机构向赵亮退还服务费500元,对赵亮诉求主张所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赵亮不服,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提起上诉称:婚恋机构在资源无法**提供足够符合本人征婚要求的女性数量情况下,与自己签订《婚介服务合同》,本质就属于诈骗;婚恋机构应向其提供中山市委机关女公务员的详细资料,以方便自己追求该公务员。并请求**判令该女公务员嫁给自己,判令婚恋机构返还婚介费1000元等。

市中级人民**审理认为赵亮的上诉理由缺乏理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树立正确婚恋观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该案中婚恋机构的总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赵亮向**上诉中提到的女公务员原本是该婚恋机构的会员。“本来我们也打算介绍他们两位认识,不过女方获知男方身高在1.6米左右后就明确拒绝了。但男方却非要求我们提供这位公务员的电话、地址等信息。”

中山市某大型婚恋机构的总经理田甜分析称,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赵亮欲强制追求并提出将其嫁予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应属于没有形成正确的婚恋观以及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所致。“建议类似没有明确婚恋观的市民,在征婚前,先向专业的婚姻咨询师进行咨询,请他们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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