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公共秩序必须“拘小节”

2015-01-29来源 : 互联网

  社会公共秩序是检验市民文明素质的一面镜子,更折射出一个城市的形象。在建设美丽天津过程中,哪些破坏公共秩序的现象*常见、*令人反感?近期,不少市民反映,不守规矩乱插队、乘地铁上下无序、随意挤*电梯等“小节行为”应当引起反思。

  镜头1:早上7:45,黑牛城道上真素诚早点铺,许多人排队买早点。这时,一名50多岁的男子径直走到队伍前头,把*递给**:“给我来两根馃子。”后面排队的人不干了,一个小伙说:“别不自觉啊,大家都排着呢!”男子不仅不听,还回嘴反击。

  镜头2:上午8:00,在地铁一号线营口道站候车区,进站的地铁车门刚打开,站台上多名乘客就一拥而上,与下车的人形成“人流对冲”,引起一阵混乱。

  镜头3:晚上6:00,保利香槟**小区,电梯门打开时,两名男子不顾“先下后上”的规则,有说有笑地往里挤,让想下电梯的人半天才挪出去……

  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源于公共意识的缺失,“只顾小家,不顾大家”。“一些人对公共秩序的违反和破坏是无意识、习惯的,只站在自我角度考虑问题,公共责任意识薄弱。”他说。

  如何规范和培养公共意识?张宝义认为,需要社会**、评价的合理引导,需要每个人对他人的不当行为善意提醒,更需要市民从自我道德进行约束。“良好的公共秩序建立在我们每个人细微的言行举止上,只有对秩序产生敬畏和尊重,才能支撑起社会的道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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