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的士司机载客运营受处罚

2014-11-27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从本市客管办获悉,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出租车司机不使用计价器载客运营等问题,市客管办组织客运稽查执法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严厉查处违规运营行为。市客管部门提示乘客,出租车驾驶员不提供乘车发票可以拒付车费。

10月11日,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河北分部驾驶员杨某某,驾驶牌照为津E01703出租车,在天津站后广场载客至碧水家园,因未使用计价器被乘客投诉;9月25日,顺达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牌照为津E19529出租车,在水滴体育馆载客至天津大学北门,因未使用计价器不能提供票据被乘客投诉。经核查,以上两名驾驶员违规事实成立。市客管办分别予以暂扣运营车辆或运营证件、教育及罚款的处理,并全部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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