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津亿元楼宇建设不断提速,摩天楼的物业管理工作也是备受关注。近日,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市亿元楼宇物业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经市人民**确定为亿元楼宇,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适用本意见。
根据《意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开展管理服务活动。包括:
基础管理服务:楼宇出入口24小时值勤,定时对楼宇内外公共区域进行巡视,车辆停放有序;楼内外卫生清扫及时,环境干净整洁等。
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公开公示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楼宇显著位置设置物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物业事务公示栏,向业主公开公示下列事项: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复印件,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2.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
天津将开展管理服务达标活动。经区县房管局检查验收不达标的,由区、县房管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记入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列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作为市、区县房管局**监管企业。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一年内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对该项目经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惩劣的同时更要奖优,被评为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或者国家物业管理**项目的,列为企业良好信用业绩,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凡亿元楼宇三年创建任务结束时税收超亿元的楼宇项目,分别给予物业服务企业10万元(市优项目)和20万元(国家**项目)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