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读者郭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和平区贵都大厦民用住宅被出租成“群租房”,不仅扰乱邻居正常生活,也带来一定安全隐患。昨日上午,记者与贵都大厦物业魏经理联系得知,针对大厦内存在的群租房现象,物业管理人员已将情况反映至属地居委会、公安部门。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李雨蒙律师分析认为,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贵都大厦的两个群租房的业主,应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群租房让居民心感不安
据郭先生反映,和平区贵都大厦是一座高层居民楼,但由于楼内许多业主将房屋出租,导致目前大厦内不仅有居民居住,也有饭店员工宿舍、商户办公室、学生补习班教室、银行工作人员食堂等各种房屋形态,其中*让人头痛的就是十几人甚至几十人挤住在一起的“群租房”。这些房屋出租后,大量陌生人员进出大厦,给楼内居民带来一定安全隐患,“群租房”这种超负荷式居住方式更是使得楼内电梯、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堪重负。
目前,贵都大厦13层一户房屋正被出租用于女员工宿舍,该住宅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房屋内摆满上下铺,实际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据楼内居民介绍,住这间房的女员工都是附近一家泰国餐厅的服务员,日常下班时间都在晚上10点以后,房间内常会在凌晨时分传出各种声响,使周边相邻居民难以入睡。同时,由于长期过度使用下水道,楼下居民常常遭遇下水道堵塞、漏水等情况。据大厦内居民介绍,贵都大厦9层还有一处“群租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里住着30多名男子,居民们不了解这些租住人员的来历,都感觉有些不安。
业主被责令调整
昨日上午,记者与贵都大厦物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据该物业公司负责人魏经理介绍,贵都大厦是按照商住两用房屋进行销售,因此楼内会有一些房屋用于商业办公。但在市房管局下发的房屋产权证上却明确写着贵都大厦的房屋是民用住宅。针对一些业主将房屋用作“群租房”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已将情况反映至所属崇仁里社区居委会及属地派出所,辖区民警也已与群租房业主取得联系,责令其将房屋内租住人员进行调整。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李雨蒙律师表示,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规定的*低标准。违反上述规定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贵都大厦的群租房问题,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相关业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贵都大厦的两个群租房的租户,因作息时间与其他居民不一致,严重打扰其他居民的生活,可依据《侵权责任法》,以群租房业主侵犯相邻权为由,向房屋所在地的**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