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有了标准。为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近日,市财政局与市教委联合制定天津市***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200元,以用于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据了解,***门**幼儿园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办公、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幼儿体检费用;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幼儿园安全工作所需费用;其他用于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
根据相关要求,各区县财政和***门要按照办园规模及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及时足额安排***门**幼儿园公用经费预算,同时兼顾幼儿园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规模较小、条件薄弱的幼儿园倾斜。现有标准已高于1200元的区县,不得降低经费**水平。此外,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