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仍有餐馆设最低消费违者罚三万元

2014-10-13来源 : 互联网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部餐饮新规中“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的内容在网上博得一片叫好声。对于津城餐馆的*低消费问题,记者昨天进行了走访,发现少数餐馆仍然为包间设了*低消费,并且大部分餐馆对刚刚颁布的新规内容并不了解。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天津10家人均消费在100元左右的餐馆。调查中,商家均表示不知道颁布了新规,对其内容更是不了解。记者发现,在餐馆“*低消费”问题上,天津商家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在乐园道一家餐厅,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工作人员有无*低消费问题,工作人员称,“散座没有限制,如果订包间则有800元的*低消费。”他们表示,并不知道新规的具体内容,“目前我们还没接到撤销*低消费的通知,至于11月以后是什么情况,我们不清楚。”

位于梅江地区的韶山冲湘菜馆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硬性的*低消费规定,但是我们的包间很少,一般两三个人想要包间就会有一些消费限制,如果包间吃饭的人多也就没有什么*低消费了,这也是怕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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