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捡到的钥匙让来津务工的张某某动起了歪脑筋,他用钥匙一家家试开邻居房门,在确定所持有钥匙的房屋后,趁主人不在家实施入户盗窃。这笔不义之财不但没有让张某过得更滋润,反而让其自食其果,身陷囹圄。
张某某系河北省怀化人,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一家工厂务工。今年2月,张某某在自己租的房屋院子里捡到一把钥匙,就把钥匙放在家里。同年4月的**,张某某想到钥匙肯定是附近邻居丢的,就拿着钥匙在出租屋院内挨个屋门试,*后还真把其中的一家屋门试开了。当天中午,张某某发现那家门锁是锁着的,就回屋拿上钥匙,用钥匙打开房门,盗窃100元*后锁上门回了自己屋。5月20日中午,张某某趁邻居家没人,再次持所捡钥匙打开了邻居家的门锁,进入室内,在屋内一皮夹内偷得100元,准备离开时,被回家的邻居发现并**,公安机关将其抓获。近日,经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钥匙等物品务必随身携带,以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