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公布审理环境污染案件情况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已实施近一年。天津**始终坚持对危害环境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的方针,及时惩处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和犯罪分子。昨天,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年来审理环境污染案情况,并发布实施《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013年11月,静海**作出天津*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判决。此后,全市**陆续受理一审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43件,截至今年7月,已审结38件,处理犯罪嫌疑人71人。其中37案69人被处以刑罚,1案2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在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以上刑罚的45人,占65%以上,判处罚金总额达240余万元。

宝坻男子宋某某为牟取个人利益,在无处理危险废物资质能力的情况下,购置两辆罐车,雇用孙某为司机;刘某、孙立某为跟车小工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