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起,天津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中医科、**房,建立中医综合*疗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3%。开展中医会诊、转诊和中医师到西医病区开展定期查房和中医特色服务等方式,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使综合医院中医参与*疗率达到80%以上。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的综合医院均应设置达标的中医临床科室和**房。
天津鼓励各区县***探索符合各自实际的中医药服务模式。各综合医院要制定发展中医药工作的方案、考核制度、分配制度和中医师到西医科室查房制度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房,建立中医综合*疗室。中医科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3%;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到2014年底,全市所有的综合医院都应设置达标的中医临床科室和**房。市级和区级妇幼**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县级妇幼**机构妇科和儿科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