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表彰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本市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8月25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22)23319080
传真:(022)2331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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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一)模范集体
1.天津市民族职业中等技术学校
2.天津市蓟县孙各庄满族乡人民**
3.天津师范大学**部
4.天津市红光中学
5.天津市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局三支队
6.天津市妇女手工编织业协会
7.天津市设施农业研究所
8.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民族宗教办公室
9.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民族宗教办公室